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采购项目编号 | GY-072XXK-2025-19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系统机房维保采购项目 | |
原公告挂网日期 | 2026年1月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一、将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二、服务要求中 UPS系统:4.提供原厂保修服务。(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授权书)更正为:4.提供原厂级保修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机房空调系统:3.提供原厂保修服务。(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授权书)更正为:3.提供原厂级保修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超融合集群、核心交换系统及备份系统:3.针对华为网络核心交换机S7706提供原厂保修服务。(提供原厂维保服务授权书)更正为:3.针对华为网络核心交换机 S7706 提供原厂级保修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第三章 报价、商务要求 5.其它要求 5.7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原厂维保服务授权书需为针对该项目(含项目名称和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售后服务授权书,并提供原厂授权的官网查询链接及授权截图。更正为:5.7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需为针对该项目(含项目名称和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并应当提供服务专线电话,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24小时内未能完成故障修复的必须给出解决方案;48个小时内提供更换设备损坏的配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在原采购文件中增加以下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服务器、存储硬盘等硬件设备的维修及更换合格配件,以及软件故障的排查、处理、升级,服务范围内的主机备件不限次数更换,所有更换的备件必须与原型号一致的备件,安装完毕后达到设备运行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中的全部费用。 2.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合格备件先行更换服务,设备故障时,先进行备件更换服务,且先寄好件到现场,更换后再将坏件回收;为保证维保服务质量,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维保产品配件是正规渠道的全新合格产品配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成交供应商应当提供设备主机内置软件补丁和更新软件版本程序服务。 4.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如硬盘、主板、CPU、内存、风扇、电池、辅材、耗材等)必须是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正规版本、知识产权、正规厂家等合法来源并附有说明书、合格证等,并为所提供货物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否则引起的安全等问题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国内设有专门的零备件仓库,具备充足的备件供应能力可以保证备件快速的送达采购方医院现场,所更换的备件为原设备零配件同一生产厂家和同一型号规格的全新零配件,并提供零配件的相关材料。且备件供应100%保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实行责任包干,维保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管理,维保人员因巡检、维护、排障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纠纷、责任、人身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对所维护(修)保养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在合同期内,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合同项下维保服务、施工标准不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或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配件/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采购人设备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 8.如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不符合采购人合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的给予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三、更正后的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1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四、原采购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五、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凡涉及此公告的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遵照执行。 | |
原公告地址 | https://www.gys072.cn/article.html?id=39688 | |
更正日期 | 2026年1月21日 | |
三、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名称 |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联系电话 | 0839-3314508 | |
监督电话 | 0839-3314132(院纪委) | |
邮编 | 628017 | |
友情链接: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门诊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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