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对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YYCG-HC-2020-001
二、项目名称:医用防护口罩询价采购
三、项目清单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1 | 医用防护口罩 | 1年使用量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1.2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1.3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投标)
2、具有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所投产品为进口的,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适用)。
3、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技术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该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格,产品配送、验收、质量保证等一切费用。
2、报价文件要求
2.1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公司鲜章。
2.2报价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2份。
2.3报价文件封面的标注: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4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报价供应商务必于2020年06月12日下午17:30之前(北京时间)将拟推荐的产品资料:报价表(样表见附件)及上述第四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到我院设备管理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管理科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9-3306193 传 真:0839-3306193
监督电话:0839-3314229 张老师
邮 编:628017
2020年06月03日
友情链接:
医院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
急救电话: 0839-3333333 0839-3302410
咨询电话: 0839-3300000 0839-3303712(门诊时间:8:00-16: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投诉电话: 0839-3314229(8:00-17:30) 13881210072(夜间及节假日)
市卫健委纪检组举报电话:0839-32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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